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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2016-06-01

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点工作: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6〕56号)及本市的规定, 从2016年2月19日起,本区增值税纳税人应使用具有编码功能的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增值税发票。

现培训视频已制作完毕,请您登录长宁税务子网站(www.tax.sh.gov.cn/cntax)查看视频与课件。如您对培训内容有疑问,请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参加实体纳税人课堂培训,谢谢您的配合。













重要通知:
长宁区纳税企业:
   由于税局后台数据核定调整,    如您本月申报填写报表中没有财务报表 ,请本月15号之后再申报。

 




电子申报客户端公告(2016年6月博天)

尊敬的纳税人:

本月网上扣款截止日期为27

请在网上申报完成后,及时查看扣款回执,若扣款失败:

1.  核对扣款账户资金余额与应缴税款金额。若账户资金不足以缴纳应缴税款的,请确保网上扣款截止日期前资金足额到账;

2.  核对银行账户状态。若存在账户状态异常的,联系扣款账户开户银行,并确保在网上扣款截止日期前处理完毕异常问题;

3.  核对财税库银横向联网三方协议手续。若相关手续尚未完备的,确保在网上扣款截止日期前完成相关认证手续;

4.  其他不明原因异常造成的扣款失败或第1-3项异常问题无法在网上扣款截止日期前及时处理完毕的。在限缴期27,至税务征收大厅二楼201(楼梯口右转第一间)开具《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并自行解缴银行。

逾期缴纳税款将承担相应的滞纳金风险




关于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客户端升级工作的友情提示:

尊敬的扣缴义务人:

本市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客户端将于2016年2月1日起进行升级。本次客户端升级涉及原来使用电子申报eTax@SH软件及个人所得税软盘申报软件进行个税代扣代缴申报的所有扣缴义务人(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分支机构等)。

为保证本次升级工作顺利实施,同时确保您2月份起能够顺利完成个人扣缴申报,请您:

及时从下列渠道获取新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客户端软件

1、电子申报eTax@SH软件将在扣缴单位1月申报结束后自动下载更新。

2、通过上海税务网站(http://www.tax.sh.gov.cn)的“下载中心”页面进行下载或通过软件系统服务商上海税友软件有限公司网站(http://sh.servyou.com.cn)进行下载。

3、携带优盘或移动硬盘等存储介质前往贵单位主管税务所获取。

及时通过下列方式了解熟悉新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客户端软件的操作应用

1、通过上面提到的渠道获取软件时同时下载软件的安装操作手册及填报说明,或登录上海税务网站(http://www.tax.sh.gov.cn/pub/ssxc/wskt/grsdssb/)收看相关视频解读。 

2、各级税务机关将针对新软件相关操作及填报组织各类培训,您可通过长宁税务子网站、税企沟通平台、税务微信及贵单位主管税务所等渠道了解相关培训信息。

3、软件安装完成,新扣缴系统将提供完善的操作指引及在线学习功能,您可通过系统内的常见问题查询、视频课堂及自助式在线咨询等模块了解软件的操作及具体填报要求。

使用新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客户端软件时,如果遇到问题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获取辅导帮助

1、新软件启用的相关问题可联系贵单位的主管税务所。

2、新系统操作安装使用方面的问题可通过软件系统服务商上海税友软件网站或拨打其资讯专线电话40071-12366进行咨询。

3、通过下方上海税友软件官方微信号(shservyouf)进行咨询。

4、1月20日起,您也可前往软件系统服务商上海税友软件驻办税服务厅服务点(长宁区天山路1827号201室)现场咨询解决疑难问题。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长宁区分局

2016年1月1日